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罗希华
以完善的制度屏蔽政府采购风险,是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的诀窍。2024年7月5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大市场建设”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隆重召开。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罗希华在发表主题演讲时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在内控管理提升、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风险方面的做法: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问题导向;二是强化内控建设,聚焦制度保障;三是强化调查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
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涉及哪些环节?哪些环节需要重点关注?罗希华演讲时介绍,因操作不规范引起的质疑投诉导致采购失败是政府采购最大的风险之一,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质疑投诉高度重视。在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投诉事项时,既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及评审现场录音录像分析质疑、投诉事项是否成立;又通过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投诉事项全方位、全链条分析是否存在制度、程序、管理、廉政等问题;还深入分析引起供应商质疑投诉的原因,查找漏洞后进一步整改完善。
据罗希华介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围绕重点、敏感、复杂问题成立风险研判小组,做好潜在的风险研判,用好第三方咨询力量,及时组织集中研究涉及采购疑难事项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复杂问题。“通过及时组织集中研究、集体研判,筑牢‘防火墙’,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罗希华强调。
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现场管理也是风险较大的环节。如何加强风险管控?罗希华演讲时介绍:“对于重大、敏感采购项目,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抽取范围,必要时采取抽取京外专家及经济、法律方面专家等方式,避免出现特定领域专家‘代言’风险。同时严格评审专家管理,评审组织人员全程跟进评审全过程各环节,对易出现评审疏漏的评审节点及时进行提示,督促监督评审专家认真审核,防范评审风险。”
七个制度筑牢“内控长城”
如果内控体系是一堵防火的墙,每一份制度则是城墙的一块砖石。为筑牢海关政府采购的“内控长城”,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先后出台《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海关政府采购禁止性事项清单》《采购中心评审环节风险预警提示清单》《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评审委员会交往守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检测机构人员交往守则》及《海关采购人代表工作守则》《质疑投诉“一事双析”工作方法》等文件,建立起风险预警提示等制度。同时抓好重点内控节点清单建设,修订完善采购管理领域内控节点岗位落实清单,共排查日常风险点 122个,逐一明确责任主体。
罗希华演讲时介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还通过提升每一位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风险。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需求单位的要求、了解业内先进做法,完成16个课题研究,并推动调研结果转化为研究成果,让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成为政府采购行家里手。